5月23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。会议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,同时复查确认一批先进典型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。明光市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,滁州市、天长市通过复查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。全市8个村镇、10个单位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,2户家庭、2所学校入选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,13个村镇、15个单位、1户家庭、2所学校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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